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社会治安有关规定,对招用外来临时工人应做好登记造册,加强管理,对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准招用。2、小商贩不得进入工地,施工作业人员不许带小孩进入现场。3、进出工地的货物,应经门卫登记检查,没有经过批准不许将工地的东西拿出工地。4、要提高警惕,严防坏人进入施工现场,如有嫌疑者立即报告治安领导小组。5、如有被盗窃或破坏,应立即报告项目部治安组,并保护好作案现场。6、所有场内人员均应自觉佩带胸卡,进出工地大门,需有佩带胸卡,若没有佩带,必须经门卫室登记,同意后方准进入工地。7、施工现场不得有汹酒行为,严禁在现场内、宿舍区进行赌博活动,被发现者,轻者罚款100~1000元,重者移交公安派出所处理。8、施工现场严禁吵架、打架行为发生。经劝告不听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并根据情节给予罚款直至逐出工地的处罚。9、外来客人,必须经门卫室登记,一般不准容留在现场住宿,特殊原因,须报项目部治安组同意,并按规定申报。10、所有场内参加建设人员均应遵纪守法、和气待人,团结友爱,言行文明。表现良好者,项目部将给予年终考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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