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工程防护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工程防护管理制度是一定要落实到位的,每一个自以为是的疏忽就是防护没有做到位,就可能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就不符合安全文明原则。鲁班乐标小编就安全文明工程防护管理制度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1、在工程施工中,认真执行珠海市建委《关于建筑工地规范使用“三宝”的通知》和国家“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规范”、以及颁布的有关防雨、防滑、防雷、防暑降温和防毒等安全措施。


2、对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实行入场教育及上岗教育,对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均进行考核、持证上岗。


3、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4、各种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支搭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及安全人员共同进行检查,履行交接验收手续。特殊脚手架,在支搭、拆装前,要由技术部门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报上一级技术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


6、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铺满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确保人物的安全。


7、严格按照安全要求搞好“四边、五临边”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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