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中物料提升机架体稳定检查评分

提升机架体稳定的措施一般有两种,当建筑主体未建造时,采用缆风绳与地锚方法;当建筑物主体已形成时,可采用连墙杆与建筑结构连接的方法来保障架体的稳定。

1.缆风绳

(1)《龙门架规范》规定,提升机架体在确保本身强度的条件下,为保证整体稳定采用缆风绳时,高度在20m以下可设一组(不少于4根),高度在30m以下不少于两组,超过30m时不应采用缆风绳方法,应采用连墙杆等刚性措施。

(2)提升机的缆风绳应根据受力情况经计算确定其材料规格,一般情况选用钢丝绳,直径不小于9.3 mm。

(3)按照缆风绳的受力工况,必须采用钢丝绳(安全系数K=3.5),不允许采用钢筋、多股铅丝等其他材料替代。

(4)缆风绳应与地面成45°~60°夹角,与地锚拴牢,不得拴在树木、电杆、堆放的构件上。

(5)地锚的设置应视受力情况,一般应采用水平地锚进行埋设,露出地面的索扣必须采用钢丝绳,不得采用钢筋或多股铅丝。当提升机低于20m和坚硬的土质情况下,也可采用脚手钢管等型钢材料打入地下1.5~1. 7m,并排两根,间距0.5~1m,顶部用横杆及扣件固定,使两根钢管同时受力,同步工作。

2.与建筑结构连接

(1)连墙杆选用的材料应与提升机架体材料相适应,连接点紧固合理,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处应在施工方案中有预埋(预留)措施。

(2)连墙杆与建筑结构相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架,其竖向间隔不得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1组。架体顶部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3)在任何情况下,连墙杆都不准与脚手架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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