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探讨

目前对工程量清单的计价大多理解为定额计价的“小综合”,本文对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本质区别进行阐述,并提出利用“企业清单定额”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思路。  一、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  如果仅仅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和定额计价模式进行形式上的对比,可以认为工程量清单项目一般包括多项定额计价模式下的定额子目,因此目前许多地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思路是:把每个清单项目剖析、分解为若干个定额计价模式下的子目并反过来倒推计算形成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其具体步骤如下:  A、计算清单项目工程量。根据设计图纸和《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B、确定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具体又可分为下列步骤:  ①、确定对应定额子目。根据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企业定额(实际应用中较少)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定额,分析确定该清单项目的各项可组合的主要工程内容,并据此选择对应的定额子目(一般多于一个)。  ②、计算每个定额子目工程量。计算一个规定计量单位清单项目所对应的每个定额子目的工程量。  ③、确定每个定额子目单价。根据投标人自行采集的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结合工程实际分析确定每个定额子目人、材、机的单价。  ④、确定综合单价。以上述的量价为基础,把每个定额子目的价格汇总起来,并考虑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等分摊费用,即得到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上述步骤中,尽管实际操作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报价一般分别由招投标双方独立负责,而且计算定额子目工程量和清单项目工程量之间可以相互利用,但至少从形式上看,该计价过程中包含了两次算量(计算清单工程量、计算定额子目工程量)和两次定价(确定定额子目单价、确定清单综合单价),因此大大增加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难度和社会成本,而这恰恰与推行工程量清单的本意相悖。  二、推行工程量清单的本意(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本质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在适用范围、计价形式、计算规则、风险分担等方面都有所区别,但最本质的区别还是项目划分的不同。工程项目划分的粗细程度永远是相对的,粗可到以一幢房屋,细可到一颗螺栓,孰优孰劣很难简单做出结论。但在我国加入WTO、与国际接轨的大背景下,这个问题便因有了明确的参照而可以较好地得到解决。在项目划分上,工程量清单遵循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基本以一个综合实体而不是一道工序来考虑,一般一个项目包含多项工序。工程量清单相对较粗又全国统一的做法,具有如下优点:  A、简化了计算。  这种简化首先体现在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较少上,以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为例,清单项目为101项,而定额子目为1937项(以《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为例),两者相差近二十倍!其次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规则也相对简化。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均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这较以前定额中计算土方的放坡、计算电缆的预留量等规则方便简单的多。  B、也为打破地区差异、使工程量清单计价具有可比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定额计价模式下,许多地方都在全统定额的基础上编制了地方定额,以至形成了一个地区一套定额的现象,这与市场经济的流动性相违背,阻碍了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跨地区发展。而工程量清单计价“四统一”的要求,打破了不同地区计价方法和计价依据的差异,同时符合加入WTO后的有关要求,从而真正与国际接轨。  工程量清单的这些优点也正是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本质区别。  要着重指出的是,以上这些优点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本来应该具有的,也是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重要目的。但在实际推行中这些优点不但没有发挥出来,甚至反而变为弱点:两次算量,两次组价,繁琐不堪!其根本原因就是没有正确认识到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本质区别,这种“工程量清单→定额→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法本质仍是定额计价,无非最后以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形式表现出来。目前许多地方无论是在清单贯宣中还是在制订地方性的工程量清单实施细则中,都把工程量清单和传统定额牢牢捆绑在一起,甚至一一列出工程量清单和定额子目的对应包含、组合关系,把工程量清单项目看作是定额子目的小综合,并据此来对工程量清单计价,这实再是推行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怪现象,必须得到彻底根除和纠正。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企业清单定额”  根据“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工程量清单指导思想并与国际惯例接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充分利用也只能利用企业定额,完全抛开传统定额。这里的企业定额,绝不应是传统定额的简单模仿和翻版,它应该既在消耗量、单价等方面和传统定额不同,又要在项目划分上与传统定额的过细、过烦琐不同——而是直接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相一致,因此也可以称为“企业清单定额”。如前所述,工程项目划分的粗细程度永远是相对的,既然工程量清单确定了“四统一”的强制性原则,因此如果说工程量清单计价还是需要使用配套定额的话,那也只能是与“四统一”一致的“企业清单定额”。  “企业清单定额”必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  A、消耗量方面,应能充分体现施工企业的先进或独特的技术经验和管理水平。不同的企业,不同的技术措施,不同的操作规程和机械,不同的管理水平,肯定是不同的消耗量。即使是同一家企业,因为针对不同项目采用了不同的技术措施等,其消耗量也会不同,所以和信息价一样,企业消耗量应该也是动态的,针对不同的项目、不同的组织措施、不同的时间应该有相应的变化。  B、人材机价格方面,应充分体现企业企业自主报价的指导思想,企业根据其独特的采购渠道等方面确定价格,而且这个价格是动态的。  C、在项目划分方面,严格遵循工程量清单“四统一”的强制性要求,体现了工程量清单的统一性。这样既方便于清单报价,也简化了企业定额的编制。  归纳起来,“企业清单定额”的特点是“一静二动”。  一静是指项目划分不能随意改变,必须保持和清单项目的一致。  二动是指消耗量和人材机价格要随时处于动态。这种动态从纵向来看,应该不单单是对投标时点的市场行情的反映,还应预计中标后合同期间内的市场波动并适当地把它反映到投标时点的量、价中;这种动态从横向看,应该不单单是时间这一个变数的函数,还应考虑具体的项目特征、具体的组织方法、具体的机械投入等等。  显然,这两个特点都区别于传统定额。项目划分相同于清单而不同于传统定额,动态要求更是区别于传统定额的“稳”、“静”的特点。在现有的计算机技术下,这样的要求从技术上并不难实现,从而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成本状况。  因此采用企业清单定额作为计价依据,既因项目划分和工程量清单相一致而简便易行,又因其是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量身订做”且随时保持动态而更能反映企业的真实竞争力,所以我们相信它应该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最合适方法。  四、结束语  在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推行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有许多内容需要细化和探讨;而传统定额的许多观念对于造价人员又根深蒂固。因此如何摆脱传统定额的桎梏,领悟并掌握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质,是广大工程造价人员必须面临的新课题。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号。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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