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屋面维修及设施要求

1)每座建筑物均应设有通向屋面的出入口,如通向屋面的楼梯间。楼梯间上屋面检修人孔钢爬梯下口离楼地面高度应大于2. 20 m,爬梯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梯宽不应大于500 mm。当无楼梯间通至屋面时,则应设上屋面的检修人孔。当为非高层建筑且建筑物高度大于10 m,需设消防梯时,也可利用室外消防梯通至屋面。

2)室外消防梯的第一步宜离地面3m,以防止儿童攀爬。消防梯(或钢爬梯)通过屋面檐口时,挑檐或檐沟应断开。当檐口为女儿墙时,消防梯(或钢爬梯)应越过女儿墙通至屋面。

3)当瓦屋面坡度大于或等于50% (≈27°)时,坡面的下端应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檐口或女儿墙、栏杆等,以保证屋面维修人员的安全。

4)屋面维修前应编制好施工安全方案并经项目施工负责人和监理审批。维修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并有专人监护;动火(电焊、气割)需经批准。

5)维修施工前应制定维修施工方案.并经所在企业审批同意,并与物业管理部门沟通,提前告知维修范围、时间和涉及业主,维修施工前应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并设置警戒围栏。屋面维修施工收工时,应做好防攀爬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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