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道路规划原则

居住区道路规划原则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

2、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3、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

4、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

5、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6、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

7、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居住区内道路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区内的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

8、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规定;

9、居住区内宜考虑居民小汽车和单位通勤车的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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