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定

1编制依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需要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时,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存档。

3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为: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

技术交底资料;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按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定期检(复)查表;(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分公司每季一次,并复查接地电阻值)。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专人(电工)管理,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4施工脚手架、机动车道、起重设备与外电线路间距应符合安全要求。

5如施工现场不能满足规定时,应实施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防护网,并悬挂醒目警告标牌。实施过程中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6保护接零、接地、防雷规定

⑴、施工现场的中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⑵、下列施工用电设备不断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具的金属外壳;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金属部件;

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电力线路金属保护管、敷线钢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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