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准备阶段的工作任务

监理准备阶段(它包括了监理单位进场前和施工单位进场后的准备)的安全工作,通常不容易引起大家的重视。许多人认为,只要搞好施工阶段的监理安全工作就可以达到《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了。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安全监理准备阶段的工作任务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固然重要,但是,监理单位如果不在前期就及早介入,并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后续阶段就很难圆满地完成任务。严格地说,这也是不完整、不合格的安全监理工作,甚至可能还要因此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现笔者就此谈一些个人的理解和看法。


一、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配置


与做任何工作一样,监理想要做好安全工作,首先要有恰当的人员配置和相对合适的人选,这是基础和保证。


进场前,每个项目监理机构都应该根据具体的项目、针对不同的施工阶段,预先合理地规划好监理的安全人员配备方案和与其相对应的、具体的岗位职责。即在介入初期就要对项目的规模、性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等情况作深入、详细的了解,尽早提出安全监理人员配置计划,并严格遵照计划,分阶段地物色、落实安全监理人员到岗,按预定的职责、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安全监理人员的配置计划,通常是由总监理工程师来组织设计、编制的,其组织形式必须与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置计划相同。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监理工作是相互关联的。各阶段的配置人员数可用表格汇总形式(当然也可以用其他形式)表示,且应作为《安全监理方案》的一部分,上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批。


根据2008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地方性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应配置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同时强调其他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监理人员、专业工程师、监理员)也都要履行相应的安全监理职责。也就是说,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部中所有的监理人员都有各自的“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需要重申的是:专职的安全监理人员应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具体部署各项日常工作。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的全面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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