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管理办法

危险作业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制定办法才能更好的解决实际问题,每个细节的处理都非常关键,要结合实际情况再进行。鲁班乐标小编就危险作业管理办法和大家说明一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施工现场从事高处、隧道、既有线、吊装、爆破等危险作业的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项目部、局项目部各分公司经理部及其所属施工队。

第三条 局项目部各分公司经理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责任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施工中不可接受风险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工程施工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质量环保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 编制依据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第三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危险作业施工负责人和技术人员,都必须要熟悉安全作业的各项规定,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项目安全管理规定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六条 预防物体打击安全技术措施

(一)搬运装卸笨重的机具设备和建筑材料时,应指派经验的负责人统一指挥;吊装长大型重物时,应有专人拉放溜绳,起重设备应有足够强度、刚度,安装稳固,制动必须灵活可靠,并执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

(二)拆除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向下传递应采用绳索吊下,严禁往下投扔,凡有可能受到物体打击的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三)各种机械设备的传动和危险部分,如传动带、明齿、砂轮、电锯及接近地面的联轴节、轮轴、皮带轮等,都必须安设防护装置,严禁用手、脚和其它物件制动磨擦轮、齿轮、皮带轮及其它传动装置。施工现场钢筋加工作业中,要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并执行《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及《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四)爆破施工前,要设立警戒区,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离;行车线的爆破作业前,线路应有防护,宜采用松动爆破,在运行繁忙的铁路沿线不宜使用火花起爆,在电气化区段(特别是距接触网较近的场所)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并执行《爆破作业管理办法》。

(五)砌筑采用人工抬石就位时,应捆绑牢固,动作一致,缓慢下放,砌块应用撬棍拨移,不得将手脚伸入拼砌面。砌筑片石锥体护坡时,宜用小车或滑板将片石控制下落到砌筑位置,严禁从上面往下翻滚。加工石料时,施工人员应戴护目镜、手套、安全帽等,大锤柄应连接牢固,施工人员站立处应有一定间距,以防锤头飞落伤人。

第七条 预防塌安全技术措施

(一)在软岩或不良地质的隧道施工中,施工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同时施工前应备齐充足的抢险材料。施工中应对围岩加强检查与测量,对不良地质隧道施工,应采取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先护顶等小循环的施工方法。隧道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后,应首先观察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发生坍方时,应积极处置和抢救,首先清点人数,其次清理主要机具设备;并详细记入施工日志,分析坍方的原因,吸取教训;同时拟定切实可行的清方、支护、掘进、安全等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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