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筋砌块砌体构造要求

配筋砌块砌体有配筋砌块剪力墙、配筋砌块柱。

配筋砌块剪力墙,所用砌块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7.5;灌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配筋砌体剪力墙的构造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墙的转角、端部和孔洞的两侧配置竖向连续的钢筋,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

2.应在洞口的底部和顶部设置不小于2φ10的水平钢筋,其伸入墙内的长度不宜小于35d和400mm(d为钢筋直径);

3.应在楼(屋)盖的所有纵横墙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圈梁的宽度和高度宜等于墙厚和砌块高,圈梁主筋不应少于4φ10,圈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同层混凝土砌块强度等级的2倍,或该层灌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也不应低于C20;

4.剪力墙其他部位的竖向和水平钢筋的间距不应大于墙长、墙高之半,也不应大于1200mm。对局部灌孔的砌块砌体,竖向钢筋的间距不应大于600mm;

5.剪力墙沿竖向和水平方向的构造配筋率均不宜小于0.07%。

配筋砌块柱所用材料的强度要求同配筋砌块剪力墙。

配筋砌块柱截面边长不宜小于400mm,柱高度与柱截面短边之比不宜大于30。

配筋砌块柱的构造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的纵向钢筋的直径不宜小于12mm,数量不少于4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

2.箍筋设置应根据下列情况确定:

(1)当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大于0.25%,且柱承受的轴向力大于受压承载力设计值的25%时,柱应设箍筋;当配筋率镇0.25%时,或柱承受的轴向力小于受压承载力设计值的25%时,柱中可不设置箍筋;

(2)箍筋直径不宜小于6mm;

(3)箍筋的间距不应大于16倍的纵向钢筋直径、48倍箍筋直径及柱截面短边尺寸中较小者;

(4)箍筋应做成封闭状,端部应有弯钩;

(5)箍筋应设置在水平灰缝或灌孔混凝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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