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区卫生管理的规定

1、凡本项目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制度行之。2、本项目卫生事宜,除资料室,保洁员负责打扫外,必须一体确实遵循。3、凡新进入员工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知识,并自觉执行。4、各室工作场所,均须保持整洁,不得规程有碍卫生的垃圾、污垢或碎屑。办公桌面整齐无杂物,办公地面除保洁员每天负责打扫三次外(早、中、晚各一次),其他人员也要注意维护。主任每天要查看一次,确实做到清洁、无脏痕、无烟头、无纸屑和无脏物、落尘。保持门、窗洁净、明亮,墙面干净。5、各公用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五次,并须采取适应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6、各工作场所内,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7、饮用水必须清洁卫生,未烧开的水不得饮用。8、洗手间、厕所、值班室及其它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9、保持会议室、会客室的清洁卫生,要求每天清扫一次,桌、椅、沙发要干净整齐,每次会议后必须还原,及时打扫室内卫生。10、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保持适当的温度。11、食堂及厨房的一切用具及环境,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禁食物中毒的发生。12、垃圾、污物、废物等的清除,必须合符卫生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地点位置内,不得任意乱倒乱堆积。13、垃圾要采用封闭式管理,并且垃圾要分类置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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