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风险按产生原因

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

按风险产生的不同原因可将风险分为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法律风险、技术风险等。

(1)自然风险如地震、风暴、异常恶劣的雨雪天气等,未能预测到的特殊地质条件,如泥石流、河塘、流沙、泉眼等;恶劣的施工现场条件等。

(2)社会风险包括宗教信仰的影响和冲击、社会治安的稳定性、社会的禁忌、劳动者的文化素质、社会风气等。

(3)经济风险。包括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银根紧缩;项目的产品市场变化;工程承包市场、材料供应市场、劳动力市场的变动;工资的提高、物价上涨、通货膨胀速度加快;金融风险、外汇汇率的变化等。

(4)法律风险。如法律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相关法律内容发生变化;可能对相关法律未能全面、正确理解;环境保护法规的限制等。

(5)政治风险;通常表现为政局的不稳定,战争、动乱、政变的可能性,国家的对外关系,政府信用和政府廉洁程度,政策及政策的稳定性,经济的开放程度,国有化的可能性、国内的矛盾、保护主义倾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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