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以下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的关于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满足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需要,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装配式定额》),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装配式定额》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主编完成,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承担了《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具体编制工作。《装配式定额》结合目前推行装配式建筑的特点,根据《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5),针对标准化设计、工厂化制作、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建筑特征的建筑产品,编制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装配式钢结构工程、装配式木结构工程、建筑构件及部品工程、措施项目等五部分内容,编制了236个子目,填补和完善了全国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体系的空白。《装配式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标准,充分考虑环境保护、扬尘整治、节能减排、工期进度、社会人力资源整合利用等因素,综合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装配式定额》采用适度先进的消耗量水平,倒逼生产企业按照标准提高生产工艺和效率,降低成本,推进行业转型升级,为实现装配式建筑工程标准、规范、定额一体化提供基础保障。《装配式定额》将绿色环保的设计理念、施工技术和工艺,通过价格的形式提供给建设各方主体,将技术与经济深度融合,为建设单位科学决策提供了更为客观的参考。更多关于“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等建筑方面的知识以及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可以登入鲁班乐标进行查询。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号。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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