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教育职工掌握必需要求的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必须加强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遵章作业,减少事故的发生,避免国家与集体的财产遭受损夫,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教育组织机构

1、公司成立职工教育会,定期研讨职工安全教育情况,审定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中安全教育内容。

2、公司安全处负责日常工作,并将安全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组织实施。

3、本着"分级管理,对口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各部门、基层单位负责对职工不间断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安全教育形式

1、新工人入工地教育

凡是新招的职工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经过公司三级教育后方可上岗。参观、参加劳动人员必须由公司安全部门进行专门教育后,指派专人带领方可进入施工场所。

2、公司分期分批举办安全管理培训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3、班组长教育

凡担任班组长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公司每年将举办若干期班组长安全培训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凡从事电工、起重机械、。金属焊接(气割)、、卷扬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部门按管理系统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5、复训教育

对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危险作业的人员公司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违章作业(指挥)人员必须由安全部门举办违章学习班,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后,重新上岗。

6、变换工种教育和跨地区转换场地教育

凡变换工种及调入人员中生产人员必须经安全部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所变换的工种作业。

7、全员教育

必须坚持每周一的安全活动日。利用派班会、班前班后会等多种形式,学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有关安全知识。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周措施,必须有本单位负责人亲自主持,并建立原始学习记录,公司将每年在安全生产周活动日子进行安全知识竞赛。

8、复工教育

无论何种假期或原因脱岗一周以上,在重新上岗前必须由安全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未经培训者不准上岗。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