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共建筑设备管理系统与建筑能效综合管理

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为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改善公共建筑的室内热环境,提高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照明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能耗,根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并结合江苏省建筑气候和建筑节能的具体情况而制定。其中,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于设备管理系统与建筑能效综合管理是如何的呢?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江苏省公共建筑设备管理系统与建筑能效综合管理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采用集中空调方式的建筑物应设置建筑设备管理系统。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包括综合采用信息通信、计算机网络、自动化和智能化技术的建筑能效综合管理系统,应具有对建筑机电设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装置的测量、监视和控制功能;


2、宜采用集散式控制系统;


3、应满足对建筑物的物业管理需要,以生成节能管理所需的各种相关信息分析和统计报表;


4、应实现数据共享,共享相关系统的数据信息等资源;


5、应具有良好的人机交互中文界面;


6、应具有可靠性、易维护性和可扩展性。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设计要素应按照《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执行。


建筑能效综合管理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构成应包括用能信息采集、信息通信和能效管理系统等;


2、应对各用能设备和系统实施信息采集、显示、分析、处理、维护及优化管理,具有实时性、全局性、系统性和可控性的能效综合管理功能;


3、应与建筑智能化集成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关联,对各用能设备和系统的测控、节能、能源分配和能耗成本的经济性形成最优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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