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指标对开发区基建的影响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建的基本情况如何,给排水水量指标是如何确定的,在此鲁班乐标小编为你带来关于给排水指标对开发区基建的影响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也是国家首批的14个沿海城市开发区之一。1992年又经国务院批准进行了扩区建设,期间开发区曾先后聘请了天津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天津大学)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规院)对开发区做了较为详细的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通过这几年规划实施的情况来看,开发区的基本建设有章可循,城建管理也获益匪浅,取得了瞩目的成绩。通过开发区二、三期的扩区建设,取得了不少实践经验,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实际问题。就工程规划而言,其给排水指标如何确定,如何指导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对开发区的基本建设会产生什么样的作用及影响,都是不应忽视的因素。下面笔者就这些问题谈谈个人看法,希望有关人员及专业同行能一起探讨、研究。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建概况

198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首期批准规划面积1.9km2,至1992年底已经完成其中0.9km2的土地开发及项目建设任务。1992年11月又经国务院批准扩大区域面积5km2,而实际扩区过程中是将6个自然村实行整建制划入的方式划定整体地界范围,并于1993年8月2日经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批准,使开发区实际控制面积达10km2.

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开发区扩区后,开发区管委会曾委托天津大学做开发区的规划设计,将开发区按3个开发阶段分为一、二、三期,即已建成的0.9km2为一期,而首批批准的另外1km2为二期,其余8.1km2为三期。开发区随即按照规划要求着手二、三期土地开发及招商引资工作。1997年7月开发区管委会又委托中规院在原规划的基础上对开发区的一、二、三期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及部分区域的详细规划,并根据其给定指标逐步加以实现。截至目前,开发区已基本完成了二期80%、三期30%的基本建设任务。

1给排水水量指标的确定

1.1给水用水指标

(1)天津大学取综合用水指标为1.1万m3/(km2.d)。

(2)中规院在总体规划中按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分别取生活用水标准为300L/(人。d)、工业用水指标按一类工业考虑(用水量小且科技含量高的企业)为1.2万m3/(km2.d)。

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方案中取生活用水标准为200L/(人。d),时变化系数Kh=2.0(笔者认为生活用水采用此条标准较为适宜)。

上述条款中均未指明用水标准系指最高用水日还是平均用水日,笔者经过比较分析认为应考虑为最高用水日为宜。

1.2排水污水量指标

(1)天津大学取污水量为用水量的90%.

(2)中规院取污水量为用水量的80%(总体规划以此为标准)。

2水量计算

2.1全区规划给排水水量

2.1.1天津大学给出的水量(未计入一期水量)

(1)给水用水量:二期平均用水量1.12万m3/d;三期平均用水量8.8万m3/d;合计9.92万m3/d.

(2)污水量:二期平均污水量1.0万m3/d;三期平均污水量7.0万m3/d;二、三期合计8.0万m3/d.

2.1.2中规院给出的水量(没有给出计算过程)

(1)给水用水量:全区合计6.3万m3/d.

(2)污水量:全区合计5万m3/d.

计算结果两家有很大差别。究竟谁的计算结果合理呢?笔者以中规院给定的指标进行验算如下。

2.2水量推算(以中规院规划指标为例)

(1)给水用水量见表1.取综合时变化系数Kh=1.8,最高时用水量为:Qh=5599.5m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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