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安全监理落实动态控制

监理的业务范围不是一成不变的,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从而把安全监理作为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筑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理职责进行了规定。搞好安全监理,必须认识、了解、识别建筑施工安全监理。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带来关于做好安全监理落实动态控制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1.建筑施工不安全因素多

1.1建筑工程产品固定、体积大、生产周期长,一栋建筑,一件设施,一经施工完成就固定不动了。施工生产活动是围绕建筑物、构筑物来实施的。在有限场地集中大量人力、物料、机械、设备进行较长时间的综合作业,不安全因素时有发生。

1.2人员机器流动大,一栋建筑或构筑物完成后,人员机具要转移到新的地点,建设新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人员机具要在不同地点、不同地区内流动,流动性增加了不安全因素。

1.3手工作业劳动强度大,体力消耗大,人员生理、心理上,行为上,对生产速度、工作条件和环境,易产生思想和情绪上的波动,会产生不安全因素。

1.4露天高处作业多,建筑物都是由低到高建起来的,所以绝大部分工人都在露天高处作业,夏天热,冬天冷,风吹日晒,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素多。

1.5建筑物型体变化大,规则性差,每栋建筑从开工到竣工,每道工序,不同生产过程不同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和不安全因素也随时变化。建筑施工的规律性在不同现场也具有动态性,不安全因素的动态性与这相伴。

1.6机具设备作业的多样性和交叉作业大量增加,设施安全防护的装置也有一定局限性,加之建筑施工复杂变换不定,因此不安全因素时有发生。

从建筑施工的特点和动态性上,可见不安全因素是多方面的,而抓主要矛盾找出易发事故的部位、工序和环节,采取措施,消除这些部位上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就能预防事故的发生。这就要求监理掌握建筑施工的特点,把握工程脉膊,落实安全监理。

2.制定安监措施落实安全监理

2.1制定安全监理规划和细则,确定监理程序。任何一个工程的工序或一个构件的生产都有相应的工艺流程,如果一个工艺流程未进行严格操作,就可能出现工伤事故。监理应制定相应科学的安监程序,对不同的施工工序制定相应的检测验收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安全控制的目的。

2.2《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应重点看其对工程项目是否具有针对性。

2.3监理应该核定各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措施,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4监理要了解项目现场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及时提出防范措施,使承包单位的自检系统正常运转,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系统行之有效。监理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日常现场跟踪监理;要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程操作;对主要工序和部位的安全状况做抽检和检测,并作好记录。

2.5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控。有效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3.安全监理预防为主

3.1安全监理自开工到竣工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存在于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和每道工序中。也就是说哪里的安全措施不落实,哪里就存在发生事故的可能。安全监理的监督各部位安全防护措施的贯彻落实时,应重点对土方工程、施工脚手架、模板施工、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垂直升降机械、临时用电的施工方案,设计计算取值,计算方法是否正确,选型、选材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设计中各种安全措施是否周全,安全技术交底和验收交接时间按排是否合理,进行重点审查和监控。

3.2如对土方工程安全监理。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单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要有设计计算。人工挖基坑时,作业人员要保持大于2.5m安全距离;多台机械开挖间距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基坑开挖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多机械作业时要验算边坡稳定,确定机械距边坡的安全距离。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有专用爬梯供人员上下。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变土方作业要严格执行安全规定等。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在进场前进行检验,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进入施工现场,造成工伤事故。

3.3监理人员应详细了解承包单位的安全设离、机械设施和机械设备进场情况。进场前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使用机械、安全设施的产地和厂址及出厂合格证书,供监理人员审核。监理需要对这些厂家的生产工艺设备等进行调查了解,必要时对安全设施取样试验,要求有关单位提供安全设施取样试验,要求有关单位提供安全设施的有关图纸与设计计算书等相关资料、产品技术性能技术参数,经审查后,以确定机械安全设施的使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随时对施工单位自检进行抽查,掌握安全情况,落实安全措施。

4.安全监理的一体化管理

4.1随着建设监理制度的不断发展,监理责任范围在逐步扩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已经逐渐深入人心。人们意识到,一旦安全事故发生,所有的努力都将化为泡影,整个团队都会受到损失。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是密不可分的,理应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4.2众所周知,工程项目由多阶段的建设活动构成,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始终处于建设活动的对立统一中,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伴随着内部、外部环境的多变性,不确定性和安全隐患存在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项目需要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单位多方协作方能完成。所以对工程项目必须进行一体化管理。

4.3安全生产涉及到施工现场所有与生产有关的人、单位、机械、设备、设施、工具及安全环境,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理,促进整体建设项目的实施。一个组织要有效运行,各成员必须有统一的目标。工程项目在图纸设计、招标投标、合同签定、计划实施、交付使用、组织管理文件中要贯彻总目标,搞好监理工作,进行一体化管理,落实动态控制。同时必须提高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造就一批既懂技术又懂管理,既懂经济又懂法津,既掌握理论又善于实践的高素质复合性人才,才能实现项目监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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