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程序

   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项目经理部的基本任务。建立和实施体系是一个规范的有计划的系统性工作过程,一般程序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前期与策划阶段    (一)教育培训,统一认识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的过程,是始于教育,终于教育的过程,也是提高认识和统一认识的过程。教育培训要分层次、循序渐进地进行。    1 管理层    全面接受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规范有关内容的培训,方法上可以采取讲解与研讨结合,理论与实际结合    2 操作层    本岗位安全活动有关内容,包括在施工作业中应承担的安全和环保任务和权限,以及造成安全和环保过失应承担的责任等。    (二)组织落实,拟定计划    1 领导小组    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组织协调,如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安全目标,提供人、财、物的支持等。    2 工作小组    由项目经理部主要部门(岗位)人员组成,应具有开展相关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过程中涉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如组织宣传教育,体系策划、体系文件的编制汇总等。    二、文件化阶段    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编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    (一)体系文件编制的范围    1 制定安全目标;    2 准备本企业制定的各类安全和环境管理标准,贯彻ISO9000族标准、ISO14000系列标准或GB/T28000系列标准的项目,可以在作出必要实施说明后,直接执行部分适用的质量、环境或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程序文件,如采购、分包、培训、过程控制、检查考核、内审程序文件及其支持性文件等;    3 准备国家、行业、地方的各类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4 编制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及相应的专项计划、专门方案、作业指导书等支持性文件;    5 准备各类安全记录、报表和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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