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交通标志规范

以下是中国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公路交通标志规范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应以不熟悉周围路网体系的公路使用者为设计对象,综合考虑周边路网与公路条件、交通条件、气象和环境条件等因素,根据各种交通标志标线的功能和驾驶人员的行为特征进行合理设置。交通标志的设置应为道路使用者提供适时、准确、足够的诱导信息,充分发挥公路快速、舒适、安全的效能。标志设置应考虑交通参与者的行动特性。凡设置要求司机根据信息采取相应行动的标志时,应充分考虑司机在动态条件下发现、判读标志及采取措施的时间,即在设置时,除确保驾驶员在动态条件下能读完标志信息外,还须预留前置距离,以满足驾驶员采取相应行动所需的必要时间。在《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中只提供了设计速度60km/h以上的警告标志前置距离一般值。需未提供设计速度60km/h以下的前置距离。但应设置不小于由行驶速度减速至危险点前停止的减速长度。公路交通标志规范:1)一般应设在车辆行进方向易于发现的地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车行道右侧的人行道或路肩上;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隔带、中央分隔带或车行道上方;特殊情况可在道路两侧同时设置。2)应满足规定的前置距离,不允许损坏道路结构和妨碍交通安全;不宜设在建筑物的门前、窗前及车辆出入口前;与建筑物保持1m以上侧向净距。如不能满足时,可在道路另一侧设置或适当超出该种标志规定的前置距离。3)应满足视认要求,避免上跨桥、照明设施、门架、监控设施、电杆、行道树、绿篱、户外广告标志及路上构筑物等对标志板面的遮挡。4)不应遮挡其他交通设施。更多关于“公路交通标志规范”等建筑方面的知识、建设规模以及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可以登入中国鲁班乐标鲁班乐标进行查询。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号。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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