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常识

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常识内容介绍

第六章高处作业安全常识高处作业指的是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按级别可分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2—5米)、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为5—15米)、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为15—30米)和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特殊高处作业分强风、高温、露天、雨天、夜间、带电、悬空、抢救等8类高处作业。一般高处作业是指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须知第三章中小型机具安全常识第四章土方作业安全常识第五章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常识第六章高处作业安全常识第七章建筑施工垂直运输设备安全常识第八章拆除工程安全常识第九章模板工程安全常识第十章起重吊装安全常识第十一章文明施工第十二章施工现场急救常识第十三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常识第十四章常见安全标志第十五章事故案例第十六章常用紧急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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