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经济签证的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技术经济签证制度提要: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机构签证与监理日记记录不符或者没有记录时

监理工作制度:技术经济签证制度

1、施工合同内工程项目的计量,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设计文件进行签认。

2、施工合同外的施工措施计量,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确定,审核的依据是施工技术方案和监理日记相关的记录内容。

3、审定的施工措施工程量必须以签证单的形式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可报送建设单位。

4、提倡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对施工合同外的施工措施计量实行同时签认的工作方式。

5、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机构签证与监理日记记录不符或者没有记录时,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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