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审查内容

施工图审查内容是很多人关心的,和实际工作都息息相关,每个细节都可能导致审查失败,要特别注意。鲁班乐标小编就施工图审查内容和大家说明一下。主要内容(一)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二)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三)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四)是否损害公众利益。提供资料建设单位将施工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时,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一)全套施工图。(二)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三)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四)工程勘察成果报告;(五)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批准书1、为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凡需进行消防、环保、抗震等专项审查的项目,应当逐步做到有关专业审查与结构安全性审查统一报送、统一受理;通过有关专项审查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颁发设计审查批准书。2、审查机构应当在收到审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特级和一级项目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其中重大及技术复杂项目的审查时间可适当延长。审查合格的项目,审查机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项目施工图审查报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通报审查结果,并颁发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提出书面意见后,由审查机构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并由原设计单位修改,重新送审。施工图审查批准书,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施工图审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要求,并由审查人员签字、审查机构盖章。4、凡应当审查而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也不得交付施工。5、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涉及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6、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作出的审查报告如有重大分歧时,可由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出复查结果。7、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进行验收。更多关于“施工图审查内容”等建筑建设方面的知识,可以登入中国鲁班乐标鲁班乐标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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