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要点

河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要点是非常重要的,要点的整理要结合实际情况,每个细节都非常关键。鲁班乐标小编就河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要点和大家简单说明一下。一、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的审查要求1.我市执行《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1/T109-2015)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文件执行审查要点的要求此前,在无国家和省级审查要点的情况下,作为绿色建筑“先行先试”的试点,为规范与统一我市绿色建筑方案设计阶段与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自查和审查,推进郑州市绿色建筑的发展,我委在省住建厅的支持和指导下,先后于2014年(依据《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1/T109—2014和《河南省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1/T116-2012)和2015年(依据《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1/T109-2015)和住建部《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组织编制并发布了两版绿色建筑方案和施工图阶段审查要点。2016年,省住建厅首次发布了《河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要点(试行)》(以下简称省审查要点),我委收到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因省审查要点不包含方案设计阶段,且无《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相关内容,所以根据省审查要点对我市2015年发布的审查要点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2016年修订的市审查要点,详见附件2、3),使之与省审查要点的实质内容要求一致,并已通过专家评审。因此,我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凡执行《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1/T109-2015)的,其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应按省审查要点或2016年修订的市审查要点(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执行;但其方案设计阶段的审查均应按2016年修订的市审查要点(绿色建筑方案设计阶段)执行。2.我市执行住建部颁布的《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文件执行审查要点的要求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郑政办文﹝2014﹞48号)的要求,我市保障性住房执行住建部颁布的《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因此,我市行政区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凡执行《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的,其方案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绿色建筑审查均按2016年修订的市审查要点(绿色保障房)执行。对于有绿色建筑星级要求的保障性住房,执行《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1/T109-2015),其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应按省审查要点或2016年修订的市审查要点(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执行;但其方案设计阶段的审查均应按2016年修订的市审查要点(绿色建筑方案设计阶段)执行。3.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的审查要求(1)凡执行绿色建筑的项目,绿色建筑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均应核对绿色建筑设计内容与建筑节能设计内容及各专业设计内容的一致性,避免同一项目各部分设计内容或设计文件与绿色建筑审查表填写内容相互矛盾。(2)执行绿色建筑的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审查合格书上应注明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星级要求,还应注明绿色建筑审查表名称及编号,相应的绿色建筑审查表也应随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一同发放。二、审查要点的技术解释1.省审查要点的技术解释请按豫建设标〔2016〕7号文的要求执行。2.2016年修订的市审查要点,其技术解释由郑州市建筑设计院负责。在执行中如需修改和补充,请将意见寄送郑州市建筑设计院(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嵩山北路2号,邮编:450052,电子邮箱:zzqy33@163.com)。三、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的设计要求1.建筑设计企业应认真学习《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2010、《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1/T109-2015和住建部《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以及国家、河南省和我市有关绿色建筑的相关要求,进行绿色建筑方案和施工图阶段设计,并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依据省审查要点或2016年修订的市审查要点做好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的自查。2.其它仍按《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我市绿色建筑设计及审查工作的通知》(郑建文〔2014〕160号)执行。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郑州市绿色建筑设计方案阶段审查要点>及<郑州市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阶段审查要点>的通知》(郑建文〔2014〕100号)和《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郑州市绿色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审查要点>(2015年版)及<郑州市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审查要点>(2015年版)的通知》(郑建文〔2015〕44号)同时废止。更多关于“河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要点”等建筑建设方面的知识,可以登入中国鲁班乐标鲁班乐标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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