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力式码头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一重力式码头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1)持久组合:对应于持久状况下的永久作用、主导可变作用和非主导可变作用的效应组合;持久组合采用设计高水位、设计低水位、极端高水位和极端低水位;(2)短暂组合:对应于短暂状况下的永久作用与可变作用的效应组合;短暂组合采用设计高水位、设计低水位或短暂状况下不利水位;注:当短暂组合稳定性不满足要求时,应首先考虑从施工上采取措施。(3)偶然组合:组合中包括地震作用效应,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中的规定执行。 二重力式码头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1)对墙底面和墙身各水平缝及齿缝计算面前趾的抗倾稳定性;(2)沿墙底面和墙身各水平缝的抗滑稳定性;(3)沿基床底面的抗滑稳定性;(4)基床和地基承载力;(5)墙底面合力作用位置;(6)整体稳定性;(7)卸荷板、沉箱、扶壁、空心块体和圆筒等构件的承载力。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