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控中心安全的管理手册

一、一般安全规定

1.仪表工应熟知所管辖仪表的有关电气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知识。

2.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带电作业。

3.在尘、毒作业场所(井下)),须了解尘、毒的性质和对人体的危害,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4.非专责管理的设备,不准随意开停。

5.仪表工工作前需仔细检查所使用工具和各种仪器以及设备性能是否良好,否则不能开始工作。

6.检修仪表时事前要检查各类安全设施是否良好,否则不能开始检修。

7.现场作业需要停表或停送电时必须与操作人员联系,得到允许,方可进行。电气操作由电气专业人员按制度执行。

8.仪表检修时,应将设备余压、余料泄尽,切断水、电、气及物料来源,降至常温,并悬挂“禁止合闸”及“现在检修”标志,必要时要有专人监护。取下保险。

9.使用电烙铁,不准带电接线,应接好再送电,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易产生火花的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时要办理动火证。

10.仪表及其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

11.任何仪表和设备,在未证实有无电之前均应按有电对待。凡尚未弄清接线端的接线情况时,都应以高压电源对待。

12.仪表、电气及照明设备等的导线不得有破损、漏电情况。

13.仪表电源开关与照明或动力电源开关不得共用。

14.仪表及其附属设备,送电前应检查电源、电压的等级是否与仪表要求相符合,然后检查绝缘情况,确认接线正确、接触良好后,方可送电。

15.在仪表和电气设备上严禁放置导体和磁性物品。

16.供电后的变压器的任何端子严禁触动。

17.严禁带电拆装仪表,须带电作业时,由现场工作人员与有关部门或人员联系后,确认安全可靠方可开始送电。

18.对现场的仪表,中间接线盒、分线箱,要做好防水、防潮、防冻、防腐工作,以保证仪表安全运行。

二、仪表维修规定

1.检修或排除故障时,须与站长联系,并研究安全措施,密切配合。对重要环节,联锁控制系统危及停车者,须与运营部相关领导联系后方可进行工作。

2.维修人员必须对工艺流程、自动系统、检测系统的组成及结构清楚,端子号与图纸全部相符,方可进行处理。故障处理前要做好安全准备,重大故障排除必须经班长或车间值班人员批准,并研究好方案,方可施工。

3.正常维修或打开电控柜时,必须精心操作,轻拿轻放,轻推轻拉,不得碰掉任何导线、插头或任何仪表部件。正常启泵时严禁敲击,防止联锁、按钮或继电器接点动作发生故障。

4.拆装仪表对.各种带压、带料管线、阀门处理时,必须关掉仪表阀门放掉压力,卸尽物料以后方能拆装,拆装时均应该在侧面。处理现场问题时,所有管线应该按有压对待。

5.如发现仪表运行异常,尚未查出原因时,仪表又自行恢复工作,必须查出原因方可使用,否则禁用。若该表直接威胁生产,又不能停表,要与站长或相关领导联系。

三、仪表安装规程

1.安装现场仪表,须两人作业。

2.装、接过程中如需使用机械设备、焊接设备及、电动工具时,应遵守有关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电源及其他布线应符合图线要求,不得任意更改,确需更改时,要经有关部门同意。

4.离开工作岗位时,须切断电源及有关其他能源。电气设备严禁安装在阔门和管线下面,防止因滴漏损坏设备。

四、仪表校验规程

1.必须了解所检验仪表的使用说明、原理和性能后方可操作。

2.清洗仪表,要打开通风设备,注意周围环境,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不得使用易燃溶剂,必须使用时,需要特批,按易燃易爆品存放制度保持存放。

3.验收时应按接线表仔细查对原理图或其他资料,查明各处无误后方允许开始试验。

4.任何正在使用的仪表,换表时要有检修合格证,否则禁止使用。

五、安全与责任规范

1、各组长积极配合集控主管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以及所有换热站仪表工所管辖设备的检修、维护、新建等工作。

2、各片区组长积极主动地负责自己所管辖片区换热站仪器仪表等所属工作范畴设备的维护维修以及安全运行,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不得拖延;若发现以任何借口拖延不能及时处理也未上报者直接处罚片区组长,处罚金额视情节严重性而定(50-200元)。

3、各组长负责自己片区换热站机组的检修与运行维护,保证相关设备运行期间能正常安全运行,组员配合组长处理相关问题,如组员不服从组长安排的工作或不能及时处理组长安排的工作时,组长有权处罚组员或上报处罚。情节严重者开除。

4、如若发现不能及时处理或违规处理问题者第一次处罚组长50元、组员30元,发现第二次者处罚组长100元、组员50元,一次类推。

5、高空作业时必须要有相关保护措施,严禁一人高空作业。如若发现没有任何安全措施高空作业者,处罚组长100元,组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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