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项目总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总工程师的职责权限应严格按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所授予的职权范围及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明确规定的各项内容执行。总工程师是单位现场机构的全权负责人,承担工程现场的最终责任,在实施业务的工作过程中,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主持部的业务工作,对业主及公司负责。

(二)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对合同工程进行全面管理,负责组织和执行日常工作。根据合同文件与技术规范负责合同执行和管理,并负责对其所属人员的工作进行全面督促和检查。

(三)任命工程师,并授予相应的权限。在合同规定和业主授权范围内,对工程项目业务拥有独立决定权

(四)组织与实施各专业有关的质量体系运作的各项工作。

(五)全面熟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解释和纠正合同文件中不明确或不一致的地方。纠正设计图纸中明显的错误,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采取解决措施,需要时须上报业主。

(六)下达项目开工令、停工令,对各段工程进度、质量和费用支付进行宏观控制。

(七)负责审批承包人的总体施工布置、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的施工计划、方案,随时掌握工程施工进度。

(八)按合同和规范的要求检查工程质量,审批材料的标准试验报告及各种材料配合比的设计报告,向承包人签发工地指示。

(九)签发支付证书、月进度报告、工程竣工移交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等。

(十)主持月工地例会,研究和尽可能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十一)按照合同的授权,初步审查、批准和签认重大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单价调整等报告。审批业主授权范围内的承包人分包、延期、索赔、工程变更以及单价调整的申请,签发报批以上事项业主授权范围外的文件。尽可能的防止索赔,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事先解决可能发生索赔的问题。协调或处理重大合同争端。

(十二)建立工程项目合同的资料管理系统。工地日志、记录、工程照片、报表、设计、施工、竣工图纸等均应安排专人保管和建立必要的档案制度。

(十三)对人员进行协调和管理,对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表现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评价和处理。表彰、奖励有功人员,处分违纪人员。

(十四)主持审议工程项目的重大技术措施,处理重大事故。

(十五)安排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作。

(十六)按规定向业主与公司报送各种报表和工作报告。

总监代表协助总工程师履行上述职责,当总工程师缺席时,代行总工程师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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