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钻孔规定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钻孔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1、帷幕灌浆孔宜采用回转式钻机和金刚石钻头或硬质合金钻头钻进;固结灌浆孔可采用各式合宜的钻机和钻头钻进。

2、帷幕灌浆钻孔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得大于10cm.因故变更孔位时,应征得设计同意。实际孔位应有记录;孔深应符合设计规定。

3、帷幕灌浆孔宜选用较小的孔径,钻孔孔壁应平直完整。

4、帷幕灌浆钻孔必须保证孔向准确。钻机安装必须平正稳固;钻孔宜埋设孔口管;钻机立轴和孔口管的方向必须与设计孔向一致;钻进应采用较长的粗径钻具并适当地控制钻进压力。

5、帷幕灌浆孔应进行孔斜测量,发现偏斜超过要求应及时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

6、垂直的或顶角小于5°的帷幕灌浆孔,其孔底的偏差值不得大于规定。

孔深大于60m时,孔底最大允许偏差值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并考虑帷幕的排数具体确定,一般不宜大于孔距。

7、顶角大于5°的斜孔,孔底最大允许偏差值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适当放宽,方位角偏差值不宜大于5°。

8、钻孔偏差不符合6和7条规定时,应结合该部位灌浆资料和质量检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如确认对帷幕灌浆质量有影响时,应采取补救措施。

9、钻灌浆孔时应对岩层、岩性以及孔内各种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10、钻孔遇有洞穴、塌孔或掉块难以钻进时,可先进行灌浆处理,而后继续钻进。如发现集中漏水,应查明漏水部位、漏水量和漏水原因,经处理后,再行钻进。

11、钻进结束等待灌浆或灌浆结束等待钻进时,孔口均应堵盖,妥加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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