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中水池充水试验规定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中水池充水试验规定?

【解答】1.向水池内充水宜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充水为设计水深的1/3;第二次充水为设计水深的2/3;第三次充水至设计水深。 对大、中型水池。可先充水至池壁底部的施工缝以上,检查底板的抗渗质量,当无明显渗漏时,再继续充水至第一次充水深度。

2.充水时的水位上升速度不宜超过2m/d.相邻两次充水的间隔时间、不应小于24h.

3.每次充水宜测读24h的水位下降值,计算渗水量,在充水过程中和充水以后,应对水池作外观检查。当发现渗水量过大时, 应停止充水。待作出处理后方可继续充水。

4.当设计单位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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