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越冬维护

1)跨年度施工的在建工程或停缓建工程在入冬前应编制越冬维护措施。施工场地和建筑物周边应做好排水,防止地基和基础被水浸泡和受冻,浅埋基础越冬时应覆盖保温材料。

2)支撑在基土上的雨棚、阳台等悬臂构件的支架(撑),入冬后不能拆除的支点应有保温防冻胀措施。

3)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水池等在入冬前应将基础及外壁面土回填至室外设计标高,不具备回填条件的,应填松土或其他材料覆盖保温。

4)冬期停建工程应停留在下列位置:

a)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应停留在施工缝位置;地下建筑物或水池等应停留在施工缝处并做好止、排水、抗浮工作。

b)已开挖基坑(槽)应挖至设计标高上300~500 mm处停止,做好越冬排水防冻和保温维护。

c)越冬期间不受外力作用的结构及构件,其混凝土强度:

i.采用硅酸盐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配置的混凝土应不低于设计强度标准值的30%。

ii.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配置的混凝土应不低于设计强度标准值的40%。

d)对有沉降要求的建(构)筑物,应做好冬期沉降观测记录。

e)对裸露钢筋和预埋铁件等应做好刷涂水泥浆等临时保护,复工清洁后经监理检查合格方可浇筑混凝土。

f)屋面工程越冬宜采用简易保温维护措施,并在越冬停工前进行检查评定做好记录.复工时与原始记录对应检查,无问题后方可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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