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我部工地试验室安全生产,确保试验检测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试验检测设备仪具的正常使用。使全中心员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观念、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特制定本制度。(一)、全管理职责1、项目经理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工地试验室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2、工地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项目经理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3、项目部安质部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巡查试验室安全生产设施的完好情况,监督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4、试验检测人员负责执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程序。(二)、试验检测安全管理制度1、仪器、设备的安装,操作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以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2、在进行各类强度试验时,应设置有效防护,防止试件飞溅伤害人员及设备;2、仪器设备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3、加强仪器设备检查维修,确保其性能稳定、示值准确,严禁“带病”使用;4、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强酸、强碱等化学品的存放、使用处理应符合国家安全规程的规定;需购买危险物品时,先提出申请,经总工师批准,才能购置。5、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试验检测上岗证书,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外来人员、新工人和见习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危险品由二人保管,每人一把钥匙,二人同时到场才能开锁。其发放必须限额,剩余立即退回,发放和回收都应严格计算数量与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保存;6、试验检测人员应熟悉设备仪具性能,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7、操作中若发现设备仪具运转异常,或有异味、或遇停电、停水、漏油、漏水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水源,属故障停机时应排除故障;8、预制构件检验或现场结构试验,必须采取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9、杂物应专区分类堆放,不得随处乱放;10、下班时,应切断所有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关好门窗;11、试验后的砂、石、水泥、土、砼与砂浆试件等试样集中弃于项目部指定位置。(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安质部应定期对试验室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及存储情况、安全标志的有效性及完整性进行检查,安全员应经常检查上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理;2、在检测过程中如果采用酒精燃烧法检测材料含水量时,试验点应远离酒精桶及附近易燃物品并处于下风口位置。点火应采长杆一头缠绕棉纱引燃酒精。再次加注酒精时应该仔细确认第一次酒精燃烧已完全熄灭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加注酒精。在试验过程中,严禁吸烟,防止因以外点燃酒精伤人或引起火灾。3、沥青抽提试验时,现场人员严禁吸烟,防止引燃三氯乙烯溶剂造成火灾。4、钢筋切割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因火花飞溅造成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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