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单层砖柱厂房结构布置和构件型式

一、承重山墙厚度不应小于240mm,开洞的水平截面面积不应超过山墙截面总面积的50%。

二、8、9度时,砖柱(墙垛)应有竖向配筋。

三、7度时Ⅲ、Ⅳ场地和8、9度时,纵向边柱列应有与柱等高且整体砌筑的砖墙。

四、多跨厂房为不等高时,低跨的屋架(梁)不应削弱砖柱截面。

五、有桥式吊车、或6~8度时跨度大于12m且柱顶标高大于6m、或9度时跨度大于9m且柱顶标高大于4m的厂房,应适当提高其抗震鉴定要求。

六、与柱不等高的砌体隔墙,宜与柱柔性连接或脱开。

七、9度时,不宜为重屋盖厂房。双曲砖拱屋盖的跨度,7、8、9度时分别不宜大于15m、12m和9m。拱脚处应有拉杆,山墙应有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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