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灌注桩质量检验规则

钻孔灌注桩质量检验规则

【解答】1.混凝土质量的检查和验收,应符合规范的规定。每桩试件组数一般为2组。

2.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对下列规定的钻孔桩,采用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无破损检测法,进行桩的质量检验和评价。

(1)小桥选有代表性的桩或重要部位的桩进行检测;

(2)中桥、大桥及特大桥的钻孔桩,应逐根进行检测。

3.承包人应在工地配备能对全桩长钻取70mm直径或较大的芯样的设备和经过训练的工 作人员,也可以分包给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钻探队来承担钻取芯样的工作。

4.若设计有规定和监理工程师对桩的质量有疑问时,或在施工中遇到的任何异常情况,说明桩的质量可能低于要求的标准时,应采用钻取芯样对桩进行检验,以检验桩的混凝土灌注质量。对支承桩应钻到桩底0.5m以下。钻芯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进行,检验结果若不合格,则应视为废桩,即按第405.12小节处理。

5.当监理工程师对每一根成桩平面位置的复查、试验结果及施工记录都认可后,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批准,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前,不得进行该桩基础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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