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这些项目免于施工图审查!

发布时间:2020-03-18 来源:本站

来源:成都市发改委

3月16日,成都市发改委出台《关于建立一般企业投资建设项目限时办结绿色审批通道工作措施的通知》。

对6月底前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特殊项目除外),建立限时办结绿色审批通道。

  • 部分建筑工程免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对于产业功能区内具备合法土地手续,符合规划条件的,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高度不大于24米、地下室工程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的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除外)免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出具符合有关法律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书面承诺,可直接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依据。

  • 项目立项备案当天办结。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备案,项目单位通过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申报,备案机关当天完成项目立项备案。

  • 优化工程规划许可办理。将工业园区内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三阶段合并同步办理。建设项目基坑规划许可证调整为即办件。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从13个工作日压缩为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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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一般企业投资建设项目限时办结绿色审批通道工作措施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奋力完成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意见》(成委发〔2020〕6号),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加快推动项目开工建设,经市级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对我市6月底前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特殊项目除外),建立限时办结绿色审批通道。现将工作措施印送你们,请抓好各项措施推动落实。各区(市)县按照市委市政府《意见》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精准化的工作措施。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3日

一般企业投资建设项目限时办结绿色审批通道工作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奋力完成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意见》(成委发〔2020〕6号),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加快推动项目开工建设,对6月底前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特殊项目除外),建立限时办结绿色审批通道,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项目立项备案当天办结。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备案,项目单位通过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申报,备案机关当天完成项目立项备案。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联系电话86921922,86921923。

二、部分建筑工程免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对于产业功能区内具备合法土地手续,符合规划条件的,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高度不大于24米、地下室工程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的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除外)免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出具符合有关法律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书面承诺,可直接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依据。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联系电话:86910310。

三、优化工程规划许可办理。将工业园区内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三阶段合并同步办理。建设项目基坑规划许可证调整为即办件。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从13个工作日压缩为8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86512745。

四、推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承诺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承诺制,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在项目开工前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并同时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项目单位申报后,生态环境部门立即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文件,环评文件技术复核按规定执行。对列入《成都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清单(2019年版)》的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86924810。

五、优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对于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各类开发区已取得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批复的,开发区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行承诺制或者备案制管理,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对医药用品生产等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项目,项目单位可以向水务部门承诺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项目完工后自主验收并履行报备手续。重点生产建设项目,项目单位可以向水务部门承诺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后先行开工,疫情结束后半年内补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联系电话:86917312。

六、加快项目节能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基本建设项目)办理时限从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各类产业功能区已取得区域节能评估报告批复的,产业功能区内年能耗5000吨标煤以下的建设项目不再单独办理节能审查。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联系电话:86921922。

七、调整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审查时序。将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审查从项目生成阶段调整到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项目生成阶段不将《成都市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作为必备条件,建设项目在工程规划许可阶段获取《成都市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即可。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联系电话:61885373。

八、提前开展人防设计技术咨询。对规划技术指标基本稳定的建设项目,根据建设单位承诺,提前开展建设项目人防设计方案审查咨询服务,出具技术咨询意见,待承诺补正后,即可取得《工程建设许可人防审查意见书》,将咨询意见认定为正式审批意见。

责任单位:市人防办;联系电话:86917540。

九、全面推行建设项目“不见面”审批。依托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APP、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信息化系统,以网上办、掌上办等方式在线申报审批事项、提交申报材料和提供有关咨询、指导服务。办理结果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对确需提交的纸质原件,可在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纸质原件。

责任单位:市网络理政办,市级相关部门;联系电话:86922367。

十、开辟“绿色通道”。在我市各级政务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开设绿色通道,为6月底前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提供快速、精准、优质的政务服务。推出网上预约服务功能,项目单位可根据自身需求提前预约,优先办理各类事项。

责任单位:市网络理政办;联系电话:86922367。

本工作措施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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