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2号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7号)第八条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质〔2015〕206号)第三条有关规定,霍光等75人“安管人员”考核合格,予以核发证书。
特此公告。
![]() | 附件:霍光等75人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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