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业绩核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2-30 来源: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动态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业绩核查情况的通报

 

公路水运建设从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维护公平公开公正的公路建设市场秩序,近日,我厅随机核查了部分企业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录入的安徽项目业绩,经相关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共有10家企业存在录入虚假业绩失信行为,现通报如下:

      一、录入虚假业绩企业

绍兴金朋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湖南交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尼塔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高速公路配套设施有限公司湖南望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立方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灿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利合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亿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恒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录入虚假业绩(详见附件)。

       二、处理意见

      根据《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9〕731号)和《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安徽省实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细则(皖交建管〔2011〕124号)等相关规定,对以上10家企业做出如下处理。

    (一)退回虚假业绩。退回以上10家企业的虚假业绩,并在全国系统及相关信用平台公布。

    (二)年度信用扣分。对以上10家存在失信行为且纳入安徽省2020年度信用评价范围的企业,进行信用扣分处理。

    (三)进行重点监管。对以上10家企业在我省信息核备及参与交通工程招投标进行重点监管。

      三、工作要求

       广大从业企业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和诚信观念,规范企业管理和经营行为,依法依规从事公路水运建设经营活动,共同维护良好的安徽建设市场环境。我厅将会同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持续加强监管力度,严肃惩治弄虚作假扰乱我省公路建设市场行为。

  

附件:录入虚假业绩企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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