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结论(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5 来源:山西省住建厅-工作通知

晋建质函〔2021〕48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大同市城市管理局,省直有关厅(局),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央驻晋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晋建质函〔2020〕1606号)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动态考核补充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考核结论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态考核结论为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交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除太原市)、省直有关厅局及有关单位(即初审部门),由初审部门统一来我厅质量安全处盖章,原由太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初审的企业直接来我厅盖章,盖章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至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动态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交初审部门,初审部门于2021年4月30日前交我厅质量安全处(原由太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初审的企业直接交我厅)。

 

附件:1 2020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合格企业汇总表.xls

          2 2020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不合格企业汇总表.xl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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