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相关单位:
为加强燃气安全监管,促进燃气行业安全发展,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我厅组织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第一轮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开展调研工作的基本上,我厅对《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印送给你们再次征求意见。请各市、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2年6月24日下午下班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我厅城市建设处,电子版请发送至工作邮箱:jstcjc8@163.com,逾期不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陈铭、潘广锡;联系电话:0771-2264309、2366153。
附件:⒈《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
意见稿)》
⒉《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
意见稿)》起草说明
⒊ 自治区相关单位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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