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批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信息服务清单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4 来源:四川省住建厅-文件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都市经信局、水务局、公园城市局,自贡市、乐山市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总体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关于科技强省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引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工作,我厅决定启动2023年第一批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服务清单(以下简称信息服务清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单类别及内容

信息服务清单分为成果信息和需求信息两类。涵盖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发展、城市更新与品质提升、宜居乡村建设、城市治理五类应用场景,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四个技术类别。

(一)成果类

申请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技术、材料、工艺、产品)的成果,应提供应用场景、技术类别、申报单位、技术名称、主要技术内容、适用范围、风险提示、专利情况、工程应用实例等信息。申报单位据实申报,相关需求单位自主选用,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需求类

申请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需要重点突破或协同攻关的技术需求,应提供应用场景、技术类别、申报单位、技术名称、主要需求内容、信息有效期等信息。鼓励通过揭榜攻关,破解行业“卡脖子”技术难题、关键核心技术和亟需共性技术等。

二、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应为四川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或社会组织,暂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3月15日至5月12日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信息服务平台(http://202.61.90.35:89/kjcx/)注册登录后填报提交申报资料。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在申报平台如实、完整填报相关内容,成果类还需上传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

2.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评估)报告

3.型式检验报告及所依据的标准文本

4.工程应用实例(附件1)

5.技术说明(包含技术特点、主要性能、适用范围、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等内容)

6.承诺书(附件2)

7.专利证书

技术类别为技术、工艺类的必须上传1-2、4-6项;材料、产品类的必须上传1-6项;有申请通过的专利时第7项必须上传。所有资料应上传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未处于失信惩戒期限内。

(二)实行申报承诺制,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任何环节一旦发现存在争议未解决、弄虚作假、剽窃篡改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不予发布或及时撤销并予以公告。

(三)新技术应用均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和《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相关要求。

(四)各市(州)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市(州)及其所辖县(市、区)申报材料的形式初审,省建设科技发展与信息中心负责申报材料形式复审、组织专家评审和信息服务清单发布。

附件:1.工程应用实例(样表)

      2.承诺书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14日

(联系人:吴俐君;电 话:028-85370650)

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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