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W-10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0-31 来源:吉林省住建厅-文件信息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W-10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建议〔2023〕40号
 
张金权: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促进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广绿色建筑,从源头上减量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2022年10月,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会同省住建厅、省委宣传部、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等21个部门印发《吉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方案》,明确提出“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程”工作任务,要求各地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
  二是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重视通用性、耐久性设计。充分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设计变更。鼓励采用BIM技术优化设计,减少管线碰撞和资源浪费,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三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2017年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55号),确定了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在2021年印发的《吉林省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
  四是推广全装修成品住宅。2018年,我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商品住宅全装修的通知》(吉建办〔2018〕35号),加快推动商品住宅建设的绿色发展,避免二次装修带来的资源浪费,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的节约利用。在2021年印发的《吉林省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推进建筑全装修,新建住宅率先推行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配式装修,推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和协同施工。
  五是先后发布了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2/T5045-2020)《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22/T5055-2021)《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DB22/T5066-2021),将绿色建筑要求纳入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实行闭合式管理。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2021年和2022年,我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占当年全省新开工建筑总面积比例分别为14.2%和16.5%,装配式建筑比重稳步提升。
  二是全省全装修建筑面积不断提升。2021年和2022年,我省新开工全装修建筑面积达426万平方米,其中以长春市为主,其他市(州)的全装修成品住宅也开始逐年增多。
  三是在2021年和2023年两次开展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申报工作中,共认定14家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涵盖了部品生产类、科技研发类和综合应用类等全部类别。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强化建筑垃圾的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二是推进绿色建筑立法工作。配合省司法厅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力争2023年底前将草案送审稿报送省政府,2024年颁布实施。
  三是指导各地从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方面入手,推动工程建设生产组织模式转变,有效减少工程建设过程建筑垃圾产生和排放。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快技术进步。积极搭建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与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沟通和交流的平台,引导、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加强合作。
  二是完善相关标准编制。我厅制定发布了《吉林省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置厂(站)建设技术导则》、《建筑废弃物废弃物再生骨料应用技术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范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企业的建设标准,同时逐步完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使资源化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墙体材料更加有规可循、有标可依。
  三是持续加强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向企业宣传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前景与政策技术信息,定制宣传展板、宣传册分发给有关部门、单位和社区等方式,逐渐形成以政府主导、社会认可、企业行动的局面,营造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四是加强行业指导。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和住建部召开的全国城市建筑垃圾工作视频现场会会议精神,借鉴试点城市经验做法,研究制定规划计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合理确定城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填埋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和规模。根据城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加快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近年来,促成了吉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与各试点企业达成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合作,并与吉林建筑大学材料学院联合完成了关于建筑废弃物再生骨料标准、应用现状分析及性能实验等项目,将相关项目成果积极与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的生产结合起来,有效的提高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合理化水平。
  二是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数量逐渐增加,截至目前,全省运营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64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处置厂建设。由于建筑垃圾产生量小等因素影响,无法推进资源化利用处置厂建设,可充分考虑堆填场所。暂时不具备堆填处置条件,且具有回填利用和资源化再生价值的可建设转运调配场。
  二是指导各地建立资源化利用体系,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明确资源化利用产品质量、标识、应用范围等要求,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清单。
  三是指导各地出台资源化利用政策,加大产品在海绵城市建设、道路、公园、广场等项目中的应用力度,并将产品应用情况纳入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等工作。
  三、强化法制建设,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
  二是借鉴试点经验。省住建厅汇总35个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经验做法,形成《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经验交流材料汇编》,印发全省各地相关主管部门,供学习借鉴使用,全面提升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效率。
  三是加强行业指导。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市环卫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
  四是加强工作调研。组织专家对全省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情况进行调研,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人员问询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现场现场要求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理相关要求,各地积极建立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建筑垃圾精准有效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指导各地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由政府明确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做好协调、督办、检查和指导等工作。
  二是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运营单位主体责任,积极发挥住建、发改、科技、公安等部门联动作用,合力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的综合治理工作。
  三是推进绿色建筑立法工作。配合省司法厅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力争2023年底前将草案送审稿报送省政府,2024年颁布实施。
  四是出台省级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意见,明确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指导全省城市建筑垃圾行业健康发展。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建筑垃圾处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真诚的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学武,0431-82752371)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