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公共服务局、总工会,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建人函〔2026〕2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河北省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促进条例》,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的示范引领作用,决定举办河北省2026年度“技能照亮前程”职业技能竞赛——2026年河北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冀星闪烁·技耀中华
二、大赛项目
大赛设砌筑工、装饰装修工、手工木工、燃气具安装维修工、管工、焊工、智能楼宇管理员、物业管理师等8个赛项,均为单人赛。
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成绩分别实行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其中,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70%。
按照相应赛项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进行命题,并适当增加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竞赛内容。
三、组织方式
大赛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主办,为省级一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同时承担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河北省赛区选拔任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组建大赛组委会(附件1),全面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工作。具体承办单位组建大赛执委会,负责大赛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组委会秘书处设在省建设行业执业资格注册和职业培训中心。
(一)唐山赛场(砌筑工、手工木工、装饰装修工赛项)
承办单位:省建设行业执业资格注册和职业培训中心 省建设建材工会 省建筑业协会
协办单位:省建设工程质量研究会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二)邯郸赛场(管工、焊工赛项)
承办单位:省建设行业执业资格注册和职业培训中心 省建设建材工会 省建筑业协会
协办单位: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北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廊坊赛场(燃气具安装维修工赛项)
承办单位:省建设行业执业资格注册和职业培训中心 省建设建材工会 省燃气热力服务中心 省燃气协会
协办单位: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廊坊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四)邢台赛场(智能楼宇管理员、物业管理师赛项)
承办单位:省建设行业执业资格注册和职业培训中心 省建设建材工会 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邢台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 邢台家乐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邢台技师学院
四、时间安排
大赛分市级选拔和全省决赛两个阶段。7月底前,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完成本地区参赛选手的选拔。8月中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组织全省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参赛选手
参赛选手应为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1年及以上的一线职工(含一线教职工),年满18周岁以上,无不良从业记录。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及已通过竞赛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已通过竞赛获得“河北省技术能手”称号或申报资格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加同一项目相同或更低等级的竞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以职工身份参赛。
全省决赛以地市为单位组队参赛,代表队的组成为:领队1名、领队助理1名,每个赛项选手不超过3名。同一赛项,同一单位参加决赛的选手原则上不超过2名。
六、奖励措施
(一)授予称号
1.符合以下条件的,经核准后授予“河北省技术能手”称号(已获得此称号的选手,不重复授予)。
(1)决赛人数在20人以上的。获得各赛项决赛前3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
(2)决赛人数在10-19人之间的。获得各赛项决赛第1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
2.各赛项获得全省大赛个人第1名的选手,可择优按程序推荐“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章”评选。
(二)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对竞赛理论知识、技能实操成绩双合格的选手,由第一主办单位根据《关于做好河北省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最高不能超过相应国家职业标准设置的最高等级。
1.决赛人数20人及以上的赛项。获得各赛项决赛前3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获得各赛项决赛第4-10名的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2.决赛人数10-19人之间的赛项。获得各赛项决赛第1名职工选手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各赛项决赛排名在前50%以内的其他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三)其他奖励
全省决赛设个人奖、团体奖和企业奖。
1.个人奖
(1)对获得各赛项前3名的选手,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应名次的获奖证书;对前3名以外且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大赛组委会颁发优胜奖;对其他参赛选手,大赛组委会颁发参赛证书。
(2)对获得各赛项前10名的选手,大赛组委会颁发奖金予以鼓励。同时,建议选手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对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大赛组委会授予“河北省职业技能大赛优秀裁判员”称号;对大赛组织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大赛组委会授予“河北省职业技能大赛优秀组织个人”称号。
2.团体奖
按选手获第1名得4分、第2名得3分、第3名得2分、优胜奖和参赛项目各得1分的规则,对获得总分前3名的地市,大赛组委会颁发“河北省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证书。对大赛承办单位,大赛组委会颁发“河北省职业技能大赛承办贡献单位”证书;对表现突出的协办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大赛组委会颁发“河北省职业技能大赛贡献单位”证书。
3.企业奖
对获奖选手所在建筑施工企业,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加分;对获得单项赛项第1名的选手所在单位,大赛组委会颁发“河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证书。
七、相关费用
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等相关人员交通费、住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单位自行承担。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合力,精心组织好参赛选手选拔,力争为2026年第二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选拔出优秀选手。
(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各地市要对选手参赛资格严格审核,认真核对参赛选手报名时实际持有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融媒体等多种方式,展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才风采,讲好技能人才故事,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在官方网站创建专栏,及时发布大赛相关信息,开展竞赛活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四)选拔参赛选手。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采取选拔赛、预选赛、集训等多种方式选拔本辖区优秀选手,于7月底前将参赛选手信息及本地选手选拔工作总结报省建设行业执业资格注册和职业培训中心。
(五)推荐竞赛专家。各市住建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荐各赛项专家人选,行业协会、施工单位也可组织专家人选推荐,于6月30日前将专家推荐表(附件2)、专家汇总表(附件3)报省建设行业执业资格注册和职业培训中心。
专家人选条件:政治素质高,公平公正,坚持原则;理论知识扎实、施工现场经验丰富;具有10年以上相应赛项的施工现场经验;具有高级工程师、相应赛项高级技师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担任技术负责人;熟知相关赛项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联 系 人:谢理杨 0311-87908822
电子邮箱:xieliyang@hebmail.gov.cn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5311房间
附件:1.2026年河北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
2.2026年河北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专家推荐表
3.2026年河北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推荐专家汇总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总工会
2026年6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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