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建筑工地安全管理体系能力提升,严格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水平,6月上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对本市建筑工地开展 “四不两直” 安全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共涉及杨浦区、宝山区、金山区、虹口区、松江区、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的建筑工地。从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被查项目主要参建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均能到岗履职,参建各方建立了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安全责任制,编制并落实 “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营造安全月活动氛围,现场安全生产管控措施基本到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受控。
存在问题
(一)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方面
未辨识消防水池有限空间属性,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悬挑卸料钢平台专项方案中缺少安装、拆除工况安全技术措施保障相关内容;钢结构施工防倾覆措施(缆风绳)被拆除;外脚手架未严格按方案组织验收,连墙件拆除较多。
(二)人员管理方面
监理单位总监变更后未及时录入 “上海市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平台”;总包单位项目安全总监无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未考取安全B证;总包单位未按要求配备机械类(C1)专职安全员;总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兼职材料员。
(三)机械管理方面
塔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旋转半径内未做好外电防护;项目塔式起重机千斤钢丝绳编结长度不满足20d要求;项目群塔作业人员和项目工况均已发生变化,施工单位未重新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四)预防高坠安全管理方面
脚手架内防护栏杆未及时设置;外脚手架、电梯井道脚手架的水平防护措施局部缺失;屋面高低跨区域无临边防护措施;施工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五点式安全带。
(五)临时用电方面
地下室低压灯带发热高温,施工单位未提供灯带产品合格证,无有效变压设备;灯带未使用开关箱,直接接入分配箱;施工现场临电布设混乱,电缆线未架空或埋地设置,局部破损,无保护措施;地下室楼梯间照明不足。
(六)其他管理方面
未在全部大门设置高低位摄像头,渣土管理台账不全;现场渣土堆放高度超过围墙,无防滑移措施;材料堆放区域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足。
检查处置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向各区和特定区域管委会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开具处置建议书,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应对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 “一案双罚”;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应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各区建设管理部门要督促辖区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对照以上典型问题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闭环,筑牢工地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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