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检查及允许偏差规则

1.钻孔在终孔和清孔后,对孔径、孔形和倾斜度,应采用专用仪器测定;当缺乏上述仪器时,可采用外径D等于钻孔桩钢筋笼直径加100mm(但不得大于钻头直径),长度不小于4-6D的钢筋检孔器吊入钻孔内检测,检测结果应报请监理工程师复查。

2.如经检查发现有缺陷,例如中心线不符、超出垂直线、直径减小、椭圆截面、孔内有漂石等,承包人应就这些缺陷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并采取适当措施,予以改正。修补措施和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3.钻孔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05-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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