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部长安全职责

1、人力资源部部长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履行培训与绩效分委会主任职责,定期召开分委会会议,布置各项工作,每月向公司安全委员会提交报告和问题议案并跟踪落实。3、组织公司新员工并负责进行入厂安全告知,交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经厂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安排到相应部门进行二级教育。4、组织制定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相关规定和制度。定期组织全体员工体检,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档案。对从事有害健康作业的工人要定期专门检查,认真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5、负责组织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认真做好工伤职工的抢救、医疗和护理工作。6、参加公司安全监督检查活动。7、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制定劳动保护用品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8、组织做好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协助公司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女职工保护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章守纪。9、组织制定各级领导干部业绩考核指标时,要有安全考核指标,并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10、组织做好新员工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的要求,做好新、老员工工种分配和调整,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脱离岗位的规定。11、负责在招收新员工时观察员工的行为安全习惯,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予以处理,保证各级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的配备符合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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