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预算计价区别有哪些

一、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概述长期以来我国沿袭前苏联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建设工程项目或建筑产品实行量价合一,固定取费的政府指令性计价方式,即定额预算计价法(又称工料单价法)。这种计价方法,简单地说就是算量、套价、取费、调差,把本来应是千差万别的工程造价,却统一于预算定额体系中。目前,世界上只有中国、俄罗斯和非洲的贝宁使用定额计价方法来确定工程造价。工程造价计价的主要依据是工程量和单价两大要素。国际上通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一般不依赖由政府颁布定额和单价,凡涉及到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价格都是根据市场行情来决定的,所以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工程造价管理基本体制主要体现在对于工程项目的量和价这两个方面的管理和控制模式上,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和报价已成为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根据我国国情,现阶段定额预算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并存是我国工程造价计价的原则和方法,在按照定额预算计价的同时,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改革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和招标投标中报价方法的一种全新方式,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一种借鉴。

【定额】工程建设消耗量定额是指在正常合理的施工 条件下,规定完成一定计量单位合格的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所必需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消耗数量标准。

【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定额计价法】是指根据招标文件,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时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工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材料和设备价格信息及同期市场价格,计算出直接工程费,按《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措施费,再按《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计算出其他项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汇总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也是我国传统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是相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一种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提供工程数量清单,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计算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工程费、规费和税金,自主报价,并按照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简言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建设工程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或委托具有资质的造价公司)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二、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预算计价的区别1/5 12345下一页尾页三、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预算计价对比分析市政工程费用

人工工日单价(计价表):

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28.00元/工日,二类工26.00元/工日,三类工24.00元/工日;

单独装饰工程:30.00~45.00元/工日;

人工工日单价(苏建价(2008)66号文件,自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

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47.00元/工日,二类工44.00元/工日,三类工41.00元/工日;

单独装饰工程:54.00~70.00元/工日;

(4)企业管理费:

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包括:

(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奖金;(2)差旅交通费;(3)办公费;(4)固定资产使用费;(5)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6)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7)财产保险费:指企业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8)劳动保险补助费:包括由企业支付的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9)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10)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1)意外伤害保险费。

(12)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

(13)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用。

(14)企业技术研发费:建筑企业为转型升级、提高管理水平所进行的技术转让、科技研发、信息化建设等费用。

(15)其他:业务招待费、远地施工增加费、劳务培训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联防费等。

(5)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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