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空间功能确定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应遵循“人在地卜,物在地下”,“人的长时间活动在地上,短时间活动在地下”,“人在地上,车在地下”等的原则。目的是建设以人为本的现代化城市,与自然相协调发展的“山水城市”,将尽可能多的城市空间留给人休憩,享受自然。

2.适应原则

应根据地下空间的特性,对适宜进入地下的城市功能应尽可能地引入地下。而不应对不适应的城市功能盲目引进。技术的进步拓展了城市地下空间功能的范围,原来不适应的可以通过技术改造变成适应的,地下空间的内部环境与地面建筑室内环境的差别不断缩小即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对于这一原则,应根据这一特点进行分段分析,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同时对阶段性的功能给予一定的明确。

3.对应原则

城市地下空间的功能分布与地面空间的功能分布有很大联系,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是地面的补充,扩大了容量,满足了对某种城市功能的需求,地下管网、地下交通、地下公共设施均有效地满足了城市发展对其功能空间的需求。

4.协调原则

城市的发展不仅要求扩大空间容量,同时应对城市环境进行改造,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成为改造城市环境的必由之路。单纯地扩大空间容量不能解决城市综合环境问题。单一地解决问题对全局并不一定有益。交通问题、基础设施问题、环境问题是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因此必须做到一盘棋,即协调发展。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必须与地面空间规划相协调,只有做到城市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统一规划,才能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对城市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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