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通道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6、省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7、《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8、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10、已批准的《监理规划》;11、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三、安全通道监理细则内容:用脚手架搭设施工现场安全通道,监理部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编制《脚手架通道安全施工方案》报审。如搭设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必须按照JG130—200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计算,定出构造和编制搭设、拆除方案。方案要求:内容应具体、可行,能够指导施工并履行审批手续。

(一)、立杆基础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和垫板。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脚手架基础要设置排水沟。立杆是脚手架的主要受力构件,要计算其稳定性,选取受力最大的底层立杆段进行计算,当杆件距离变化时,可选最薄弱处验算;立杆地基的承载力也要计算。立杆搭设时,地面必须平整、夯实。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二)、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连墙件是承受脚手架的荷载,保证架体整体稳定的杆件,因此,要计算它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或柱上。连墙中的连墙件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斜连接。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常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表脚手架高度竖向间距(h)水平间距(la)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双排≤50m3h≤40>50m2h≤27单排≤24m3h≤40

(四)杆件间距与剪刀撑●高度在24m一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且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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