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招标

南平市招标隶属于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南平招标网)南平招标网成立于于二00九年六月,主要的工作为自收自支、财政定额补助的事业法人单位,机构设置实行管办分离,隶属市行政服务中心。内设政府采购科、交易服务科、信息管理科、综合科四个科室。南平招标网积极履行省招标网(福建招标网)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南平市招标节约能源法的交通运输节能内容: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全国交通运输相关领域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分别制定相关领域的节能规划。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指导、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建设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使用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引导道路、水路、航空运输企业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四十五条 国家鼓励开发、生产、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摩托车、铁路机车车辆、船舶和其他交通运输工具,实行老旧交通运输工具的报废、更新制度。

国家鼓励开发和推广应用交通运输工具使用的清洁燃料、石油替代燃料。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用于营运。

国务院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燃料消耗检测的监督管理。

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站:www.npzbtb.gov.cn:8081/

南平市招标地址:南平延平亿发商贸城7幢2层

南平市招标联系方式:0599-8317271

南平市招标邮编:3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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