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

那么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有哪些权利和职责呢,以下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1、联系项目的使用单位,提出项目的建设目的及相关功能要求;


2、参与设计方案的评审及设计单位的选择;


3、参与项目监理单位的招标工作;


4、参与项目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


5、参与项目相关合同的签订;


6、联系有关部门,协助施工单位,落实项目的“三通一平”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7、牵头组织设计交底会;


8、配合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


9、配合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控;


10、配合监理单位,落实项目的进度目标;


11、负责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的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处里核定;


12、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并及时与处里沟通;


13、对每月工程用款进行初审;


14、参与工程中需经业主定质、定价的设备、建材的调研;


15、参加项目的隐蔽工程、主体结构及竣工验收的质量检查及评定工作;


16、督促与配合监理单位,完成工程决算的初审;


17、配合文档管理人员将项目的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18、协调工程质保期内的质量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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