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登高作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保证安全,避免因登高工具而引起的安全隐患事故,对登高作业制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疾、深度近视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2、高空作业必须穿软底鞋、带安全帽和安全带,禁止穿拖鞋、硬底鞋。3、安全带应当高挂低用,并栓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得栓在尖锐棱角的构件上。4、登高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5、登高作业时,所有工具必须加防滑手腕带。6、使用梯子登高时,梯子中间不得缺层,并牢固地支靠在墙柱上。梯脚应当有防滑措施。梯子靠放斜度应在30度至40度之间。7、学徒工在没有专职师傅的带领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以上制度要严格执行,若检查出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况,将待岗检查一周,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并作为安全隐患事列进行学习分析,对作业人员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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