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函〔2020〕908号
各有关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资金及文物古建筑白蚁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项目类别
(一)项目范围
国家、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的保护利用项目。
(二)项目类别
1.国家、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项目。可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项目;二是国家、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中因洪涝灾害等因素受损的历史建筑和其它需要抢救性保护的历史建筑。三是国家、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其它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项目。
项目名称为“**市(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项目”。
2.国家、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内容可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国家、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数据库建设;二是国家、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的保护监管体系建设及相关重点专项研究。
项目名称为“**市(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能力提升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制定项目方案和项目计划任务书
各地要充分做好申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开展项目必要性分析。包括项目实施对于落实相关保护政策、有效行使保护管理职能、提升地方发展特色以及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意义。二是可行性分析。分析项目执行条件,包括项目实施的配套资金、管理制度、工程技术、安全监管保障条件等。明确预期绩效目标,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阶段性绩效目标和远期绩效目标。附反映保护现状的多角度照片。三是明确项目构成,细化分项内容,提出项目资金概算和资金来源。四是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间节点、相关的保障措施。
项目方案将作为项目审查、评审的基本内容。
(二)其它要求
项目实施周期应为两年以内。各地应将2020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一并报送。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项目组织实施主体
1.国家、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项目。
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的项目,由其所在市、县主管部门作为申报、实施单位;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的项目,由其所在镇或乡人民政府作为申报、实施单位。
2.国家、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能力提升项目,由其所在市、县主管部门作为申报、实施单位。
(二)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包括附表1、附表2,其中附表1由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填写,所在市、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主管部门及财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附表2由设区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主管部门填写。
由设区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项目进行组织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和审查,提出推荐项目,联合行文报送。请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文件一式2份分别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申报资料一式8份(附电子光盘1份)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申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连德宏 0551-62871321
邮 箱:ahzjtbh@126.com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高 剑 0551-68150419
邮箱:751125019@qq.com
附件:1.2021年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市申报2021年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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